关于对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进行考核的通知
各研究生培养院(所):
根据《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》的有关精神,为进一
一、考核范围
2010年以前取得博导资格的导师(名单见附件1,不含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、年龄超过60周岁的博士生导师)参加本次考核。
二、考核内容
(一)教书育人、履行职责的情况;
(二)指导博士生情况;
(三)科研情况。
三、应达到的科研要求
按照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规定,参加考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,在
1.在CSSCI或CSCD(核心)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(含3篇)。国家一般权威学术刊物可抵2篇CSSCI或CSCD(核心)学术刊物论文,国家著名权威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(国际一般权威B级以上)可抵4篇CSSCI或CSCD(核心)学术刊物论文,刊物级别以学校当年科研目录的认定为准;
2.主持完成本学科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(含1项,排名第一);或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,经费达到国家级横向科研项目(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准)1项以上(含1项,排名第一,横向课题经费以实际到帐数为准);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(含1项,排前三名);或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(含1项,排名第一,不含横向课题);
3.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(译著)1部以上(含1部);或主编规划、统编省部级以上教材1部(含1部);
4.获得科研成果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1次以上(含1次,排名第一)。
四、考核程序
1.参加考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核实科研成果,填写《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表》一式三份(附件2),于
2.各学院(所)审查、核实考核材料,提出考核的初步意见,并于
3.学校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小组对考核材料审核,做出考核结论报学校批准。
五、考核结果处理
经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,次年暂停招生,但可在下一轮统一考核前,在每年上半年向研究生院提出上岗申请,经近三年滚动考核而符合考核要求者,恢复招生资格。
六、考核工作组织
学校
特此通知
附件:
1.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名单
2.《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考核表》
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